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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卷袋10月将退市 烟台超市提前启用“标准袋”

  本报烟台9月22日讯 根据“限塑令”补充条例规定,从10月1日开始,超市内使用的连卷手撕塑料袋表面不能再是空白,必须印上“食品用”、“QS”等字样。22日,记者在采访中发现,烟台部分超市已提前启用“标准”连卷袋。

  22日上午,记者在烟台大润发超市看到,水果、蔬菜、生熟食等销售区域的连卷袋都已换上新装,表面印有“食品用”的标准连卷袋已投入使用。标准连卷袋比起旧版的连卷袋,厚度上明显增加了,从视觉效果上看起来非常正规。据超市有关负责人介绍,这些带有标志的连卷袋是月初开始在果蔬区首先投入使用的,目前“标准”连卷袋已扩大到超市各零散销售区了。正在购物的刘女士告诉记者,“连卷袋一般都会拿来装食品,不合格的袋子装熟食类的可能会影响身体健康,新的连卷袋用起来会更放心。”

  随后,记者走访了市区其他几家超市,部分超市仍在使用无任何标志的连卷袋。家家悦一销售人员告诉记者,目前的连卷袋还有一些库存,并且现在也没有接到更换连卷袋的消息,一旦上级要求了,超市会很快更换成标准连卷袋。记者崔岩